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七章 条件保障第五十三条有效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