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五章 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继续教育第三十八条有效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15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