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第十七条有效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专门场地或者专门的试验室进行。严禁在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试制民用爆炸物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