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三条已废止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境外上市外资股在境外上市,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