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