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提出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