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组织村民、居民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