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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疫情控制

第二十四条

有效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血吸虫病应急预案。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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