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