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