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有证据证明知道他人有间谍行为,或者经国家安全机关明确告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依照《反间谍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