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