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第二章 项目审批第十一条有效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