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第七条有效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机关(以下简称制定机关)应当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由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