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治疗与救助第四十五条有效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