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