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条有效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