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对全国矿产资源的分配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