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安全第二十一条有效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