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