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三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通过其官方网站、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