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三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第二十二条有效审计署应当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