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