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已废止采矿权人未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仍不报送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可以吊销其采矿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