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