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