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业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