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载明船主姓名(名称)、船名、船号和开采的性质、种类、地点、时限以及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式、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等有关事项和内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