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棉花质量监督第十九条有效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以外的棉花,可以在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棉花质量、数量和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棉花标识以及质量凭证是否与实物相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