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第二章 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有效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博物馆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博物馆名称、馆址;(二)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三)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四)藏品展示、保护、管理、处置的规则;(五)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则;(六)章程修改程序;(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八)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