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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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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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