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二条已废止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