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五十条有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