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条有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