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二十二条有效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