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已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阻挠。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3月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