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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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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已修改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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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