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