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