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第三章 查处措施和程序第十五条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