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有效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