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