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章 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有效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