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章 教育救助第三十六条有效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