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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六条

有效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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