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第十八条有效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