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罚则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