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