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