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章 证书和标志第三十条已修改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许可证证书,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应当申请补领,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办理补领手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