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第十八条有效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发给登记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